·为何要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政策调整有哪些特点?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出台了哪些应对措施,努力将政策调整对部分市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日前,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组织记者会,并就市民普遍关心和咨询较多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记者:本市公积金使用政策为什么要调整? 答:为有效防范融资运营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十二督查组、省人民政府、省住建厅、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本着“首套、首贷”优先保证原则,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本市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这次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程序,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过后实施的。调整内容均符合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同时兼顾了公积金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记者:本市调整公积金为什么以发文之日起执行,,不考虑网签时间? 答:此次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文之日(12月8日)起执行,对12月8日前已还清商业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原政策办理;12月8日前在宜昌公积金中心已办理贷款登记预约、贷款登记手续的(包括网上登记),按原政策办理。12月8日前已购房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客户,按新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一是贷款积压数额大,资金状况不允许。据统计,12月8日前在宜昌公积金中心已办理贷款登记预约、贷款登记手续(包括网上登记)未审批放款的客户有2100户、贷款金额约8亿元。2017年宜昌公积金中心还须偿还银行融资贷款16.7亿元,面临巨大资金压力。 二是借鉴省内其他城市做法。武汉市3月25日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从60万元下调到50万元、贷款系数也同步进行了调整,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贷款经办银行新受理的贷款申请(以公积金系统录入为准)一律按新政策执行;襄阳市9月27日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记者: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什么时间恢复受理? 答:为保障缴存职工权益,宜昌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资金状况,尽快恢复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届时异地贷款职工将与本地职工一并轮候放款。 记者:同一住房贷款前已提取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影响额度,该如何处理? 答:政策调整后,实行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但是,针对12月8日前已经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与贷款所购住房为同一套)业务的客户,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购房提取额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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